第27章_过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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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

  陈执带林初去了老城区的一条小吃街。傍晚六点多,小吃摊陆续摆出来。

  陈执直接将她领进路口一家菜馆。

  林初发现他喜欢吃家常的食物。

  之前的小炒店,面店,这次的家常菜……

  那个空荡荡,连厨房都没有的大房子,他独自一人住在那。

  他是缺爱的。

  林初这样总结,不着痕迹打量对面的人。

  他的黄色头发太过招摇,一路吸引许多人的目光。此刻坐在店里,黄色的头发被落日笼罩,变成了一个灯泡,晃眼得很。

  “你为什么……会染黄色的头发?”大概店内气氛太过和谐,林初轻声问了出来。

  陈执正捣腾手机,眼皮也没抬一下,“打赌输了。”

  林初一怔。

  打赌……

  她没再说话。

  走出菜馆时,落日已经不见踪影,天色昏昏,小吃街上已摆满了摊子,亮与柔的吊灯交错,人群流动于两排摊子之间,熙熙攘攘。

  陈执朝小吃街抬抬下巴,问:“想吃什么?”

  林初摇摇头,“不用了,刚刚都吃饱了。”

  他没说话,手插着口袋往街上走。林初只得跟上。

  走了会,陈执停在一个摊子前面,问她,“土豆棒?”

  林初看一眼,摇头,“不用了谢谢。”

  他转回头对老板说:“给我根土豆棒。”

  林初:?

  她有些疑惑,想拦他的时候,他已经付完钱了。

  刚刚没说清楚吗?

  陈执将做好的土豆棒递给她,继续往前走。

  林初最近胃口不是很好,刚刚吃了点已经饱了,正想着怎么解决土豆棒的时候,他的声音再次传来,“鸡翅包饭吃不吃?”

  林初立马走到他身旁,声音响了些,字正腔圆,“不用了我不吃。”

  他垂眸看她,薄唇微动,“老板,给我来一份。”

  她捏着土豆棒,有些不解。

  他肯定听到她说话了。

  他将包好的鸡翅包饭递向她,她没接。

  陈执淡问:“怎么不接?”

  林初仰脸看他,两人面对面说话,她声音轻了许多,“你是没听到吗?我刚刚说了不吃……”

  陈执意味不明的神情,语气轻飘飘,“你不是喜欢说反话?”

  林初:“……”

  她知道,他误会了。

  刚刚在菜馆,他问她要吃什么,点了几个菜她都说可以,但是因为她今天胃口不好,所以根本没吃多少。

  林初认真解释,“你误会了,我是因为胃口不好。”

  “胃口不好为什么不说?”

  林初一噎,“我……”

  她不知道要说,她没那个习惯……

  他目光从她头顶掠过,淡声道:“胃口不好,那就去喝粥。”

  提步就走。

  林初担心他真的买一碗粥,在他路过她时一把扯住他的衣角。

  陈执脚步顿住,垂眸看向那只手。小小的一只,很白,青色的血管明显,手背的根骨因用力突起。

  林初:“我刚刚喝汤喝饱了,真的。”怕他不信,她用力点了点头,一双水眸睁大,里面盛满了真挚。

  陈执对上她的眼睛,斑驳陆离的小吃街背景下,她的眸像琉璃,明亮又脆弱。

  他皱皱眉,越过她朝另一条路走去。路口安置着黄绿色垃圾桶,他将手里的鸡翅包饭丢进垃圾桶。

  “咚”地一声响。

  林初抿唇。

  她没走到他身边,不紧不慢跟在后面。

  脾气真的不太好……

  她蹙眉想着,又走了一段路,听到隐隐约约的二胡声。

  忽然之间,又在这阵二胡声中听到“噼里啪啦”清脆的响声。

  她抬头看去,霎时停下脚步。

  前方十米,一位老人坐在路边拉二胡,他的身前摆放着一个瓷碗。

  陈执半着弯腰,将口袋里的一把硬币丢进碗里,几秒的时间,他直起身继续向前走,仅仅只是路人的模样。

  林初盯着他的背影。

  或许只是嫌硬币重。

  这个想法出现的下一秒,她狠狠斥责了自己。快步跟上去。

  ……

  陈执将她送回家,两人在健身街分开。他一路都淡漠着脸。

  到家时已经近八点。

  林曲还没回来,林初学习了一天,又走了不少路,有些疲惫。

  她双手交叠平方在桌子上,垫住下巴。

  窗外的风越来越大,春风撩人。林初阖眸养神,享受微风拂面的感觉。

  “咚咚”的敲门声将林初吵醒,她迷糊地睁开眼,才发觉自己不知不觉睡着了。

  已经十点了。

  林初起身去客厅开门,意外的不是林曲,而是林趋。

  “爸爸,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?”

  林趋没说话,侧身进屋。林初发现他脸色不是很好,正要询问,看到他垂在身侧的右手——整个手掌裹着纱布。

  她瞬间紧张,“爸爸你手怎么了?”

  林趋摇头安慰她,“砸到了,没事别担心。”

  脸色这么难看,肯定很疼……

  她心里酸涩,有些不是滋味。

  林初给林趋倒了杯温热的水,本来想扶他去沙发那坐着,被他笑着拒绝,“我是手受伤,又不是脚,没事的小初。”

  “咚咚”的上楼梯声音,林曲回来了,拎着几个服装袋,风风火火地冲进屋里。

  林趋看见,调侃,“打算去相亲啊?”

  林曲朝他翻了个白眼,“男人都不是好东西,我穿漂亮衣服是给自己看的!”

  “给没给小初买一件?”

  林曲不说话了。

  林初缓缓说:“给我买了也没机会穿,我在学校都穿校服的。”

  “你不是马上就毕业了?”林趋喝了口水,问:“今天有没有出去走走?”

  林初:“去了图书馆。”

  林趋动作一顿,片刻后他放下水杯,认真看着林初,“小初,你告诉爸爸,你是不是想考大学继续上学?”

  林曲本来打算回去换衣服,听到这话立马折回来,“哎哎哎,说什么呢?哥你别挑拨行不行?”

  “我跟小初都说好了,等她高中毕业我们一起开馄饨店,别小看馄饨店,我做的这么好吃,到时候做大了还可以开连连锁!”

  林初将手揣进外套口袋,紧紧攥住。

  林趋皱眉,表情严肃看来是想好好地谈一谈。

  “小初上不上学,由她自己决定!”

  林曲见他这副架势不乐意了,“你搞得我害她一样?那么多大老板学习不怎么样不还是坐拥千万?!”

  说到底只是钱赚得多少的问题。

  林初声音不高不低,“姑姑,如果我能考上一本或者重点大学,您愿意让我去上学吗?”

  林曲闻言脸色彻底拉了下去,“你这话什么意思?你还真想去上学?我们不是说好了一起开馄饨店吗?学历高怎么了?你妈还是博士到头来……”

  “林曲!!”林趋厉声打断她的话。

  林初被她没说完的那句刺到了神经,她张开口,差点就说出来了。

  可她忍住了。

  ——没学历当老板的是少数,当了博士没赚什么钱就死的是少数。您是在咒我,觉得我会早死所以觉得我没必要上大学吗?

  这句话如果说出来就是利剑,不知道是刺向谁。

  不可以说的。

  林初用指甲死死扣住掌心。

  她比谁都清楚语言的伤害力,她不可以说这种会让大家都伤心的话。

  最初被欺负的日子里,身体上的疼痛折磨得她难以入眠,却比不上那些声音让她痛苦。

  其实有的时候他们少说一句话就可以了,让自己的嘴少说一句就可以了。

  “好可怜啊,怎么就惹到了李思巧她们呢。”

  “可怜什么?谁让她勾搭高源的,才刚转学过来就勾三搭四,看着就一脸好学生的白莲花样。”

  “可高源本来就不喜欢姚甜,他根本就不承认是姚甜男朋友。”

  “你看她头发被扯的,我要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扇巴掌一定不想活了,丢死人了。”

  谁想活啊。

  可为什么是她去死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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